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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薪法案過關 中小企業抵稅優惠



為促進就業與提升薪資所得,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「加薪四法」中的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》修正案,明定中小企業於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下,調高員工薪資,可以在當年度營業所得額中扣除薪資金額百分之130的優惠。
上述抵稅部分,須扣除基本工資調整金額。另外,原已規定,中小企業每年增僱中華民國籍員工支付薪資金額130%限度內,可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中減除,不得與增加薪資之規定重複計入。
為了鼓勵企業增僱青年勞工,只要企業增僱年齡24歲以下勞工,得就每年增僱員工支付薪資金額150%限度內,自增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。
新制自2016年元旦施行,至2024年5月19日止。


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加薪法案過關-中小企業抵稅優惠-1409077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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